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姚思榮擬反對 經民聯今決定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鄭治祖) 反對派今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動議引用特權法調查港視事件,mini storage並稱只要在功能界別多取4票就足以通過。在立法會功能界別擁有6票的經濟民生聯盟表示,會於今日開會決定投票意向,早前未表態的旅遊界議員姚思榮傾向投反對票,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昨日則表示「好難做決定」,但不希望以特權法衝擊行政會議的保密制度。 特區政府昨日發表聲明,闡述發免費電視牌照的理據。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當局交代發牌相關文件的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稱,當局的聲明是在「炒冷飯」,並希望建制派議員再考慮他們的投票意向。稱會投票支持的自由黨黨魁田北俊稱,該聲明大部分內容與之前的解釋重複,且沒有解釋為何只發2個牌照,及香港電視為何不獲發牌,只有引用特權法才能解釋有關問題。李卓人死心不息 倘被否決擬再啟動 工黨主席李卓人稱,倘引用特權法的動議今日被否決,他會建議再啟動特權法,但就轉為傳召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要求對方披露有關的顧問報告內容。工黨議員何秀蘭則指,她會修訂自己在周五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中迷你倉出引用特權法的動議,加入傳召王維基到立法會的內容。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昨日表示,發牌事件涉及商業行為,倘立法會連商業行為也引用特權法來調查,或會成為先例,故自己傾向投反對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坦言,政府的聲明未能釋除市民疑慮,自己對此有少許失望,但自己不太認同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以免衝擊行會的現有制度,故自己暫時未有投票意向,並希望政府進一步交代。田北辰:令事件變得複雜難支持 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在特權法下取得的文件只有顧問報告,不包括行會上的申訴內容等敏感資料,不能令公眾了解整件事情,甚至會令事件變得複雜,故自己不會支持有關動議。 他又澄清,自己日前與特首開會時,對方並沒有提及港視在「財務能力」評分最低,只提及顧問報告列出了4項準則,包括財政能力、節目投資、製作能力和技術水平,香港電視網絡在至少一項得「最低分」,但報告未有就準則設下比重,政府其後就各準則訂下不同比重,並�重申請者的「持續經營能力」,涉及資金、製作班底、持續收視等因素,而香港電視網絡「最低分」的準則亦與此最有關係。文件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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