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偷老客戶75萬 銀行經理候判

【明報專訊】經常為八旬女客戶處理銀行事務的渣打銀行女客戶經理,文件倉去年向對方哭訴財困,得到老婦同情,並獲借10 萬元,她不但只還了5000 元,稍後更偷去老婦戶口中75 萬元,銀行發現帳目有可疑東窗事發。女經理昨承認3 項盜竊罪和3 項洗黑錢罪名,還押候判。法官陳仲衡斥責被告恩將仇報、忘恩負義。事主借10 萬應急官斥恩將仇報辯方求情時指,女被告蔡卓彤(29歲)去年9 月已將75 萬元還予銀行,被告尚欠事主的9.5 萬元,將會由其母代為清還,被告已與丈夫分居。辯方亦同意法官所指,被告先將贓款轉帳到其丈夫的戶口,再轉到自己戶口,屬隱藏贓款行為,加重刑責。被告還押至本月5 日判刑。老婦行動不便被告上門服務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在渣打銀行任職客戶經理,何姓存倉事主(84 歲)因行動不便,故被告常往其家協助她處理銀行事務。去年2 月,被告向事主哭訴她丈夫有經濟困難,數個月無法交租,事主遂借了10 萬元給她,但被告事後只還了5000元。銀行發現帳目可疑揭發同年6、7 月,事主將75 萬元存入了其帳戶購買澳幣基金。7 月9 日,被告吩附下屬為其林姓丈夫開設儲蓄戶口。同月,銀行的櫃位服務員應被告要求,分3 次將事主的75 萬元轉帳到林的戶口,然後將其中70 萬元,再分4 次轉到被告在渣打銀行的戶口。銀行發現有大筆款項從林的戶口轉帳到被告的戶口,認為帳目可疑,遂向事主查詢,事主表示不知情,銀行其後報警。8 月3 日, 銀行將75 萬元退予事主,被告於10 月28 日被捕。【案件編號:DCCC853/13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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