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佔中公投」的死穴
「佔中公投」與三年前的「五區公投」有�同樣的惡劣本質,mini storage更有�同樣的「死穴」:只要公眾杯葛,光靠反對派的支持者,是無法改變香港七百萬市民整體的意志。對於2014年兩次的「佔中公投」,只要不上當、不參與、不理會,它最終也會像「五區公投」一樣自我消亡。「佔領中環」與反對派政客合作,將於元旦遊行期間舉行所謂的「全民公投」。對於眼下的反對派來說,發動一切可能的力量去獲得對抗中央的最大籌碼,是他們首要目的。然而, 「佔中公投」與三年前的「五區公投」有�同樣的惡劣本質,更有�同樣的「死穴」:只要公眾杯葛,光靠反對派的支持者,是無法改變香港七百萬市民整體的意志。因此,對於2014年兩次的「佔中公投」,只要不上當、不參與、不理會,它最終也會像「五區公投」一樣自我消亡。人數越少反對派就越被動當然,對於任何示威遊行的民意,政府都必須重視。倘若有數以萬計或十萬計的人出來表達意見,當局更沒有理由輕視。但必須分清楚的是「真正民意」與「政治操作」的區別。香港的整體民意其實已經十分清楚,尤其對反對派以違法去達到政治目的的行為。顯而易見,反對派發動這次「佔中公投」目的並非是「表達民意」,而是在以「公民行動」的名義,重新集結支持者,去為一場集體的違法行動製造必要的「違法授權」。由所公布的三個「公投」問題:一、行政長官提名委員會的代表性應予提升;二、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不應設篩選機制;三、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元素;從中便能發現,此次行動不論是叫「公投」也好、叫「全民投票」也好,其出發點是要為違反《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規定的主張,得到支持者的認可與「授權」,而這種做法與三年前的「五區公投」何其相似。2010年,反對派為求破壞政制發展討論,喊出「2012年普選」的政治口號,但其主張明顯違反憲制性文件規定,為求獲得必要的「民意授權」去違反「憲法」規定,反對派發動了「五區總辭、全民起義、變相公投」的行動。儘管擁有諸如余若薇、陳淑莊這類政治明星參與,同時也獲得了美英政治勢力全力以赴的支持,但在公眾的全面杯葛之下,最終僅獲得百分之十七的投票率,創了史上最低的結果。這種結果說明了什麼?說明了反對派根本無法得到足夠的民意self storage持。試問,如果像反對派所說,百分之十七的五十萬市民投票便能足夠代表民意,那麼,何以最終反對派的主張被市民唾棄?如果反對派稱數十萬名合資格的選民投票,就足以代表全港民意的話,何以最終的主流政改方案卻又與他們背道而馳?這種結果正正說明了,反對派傾其全力發動所有可以發動的力量,但根本無法改變香港的整體民意。時間過了三年,反對派儘管變了方法,但本質依然是相同的。或許是吸取了當年「五區公投」的教訓,他們換了一種方式去批量「製造民意」。「五區公投」不是需要合資格的十八歲以上選民參加嗎?那麼此次就以港大民調作為媒介,通過極其可笑的手機Apps程式去進行所謂的「全民投票」,如此一來,就可令參與者大增。若操作順利的話,此次「佔中公投」的參與人數╱次數,或者能與「五區公投」相提並論,甚至在「有心人」幫助下,手機投票人數或會超過2010年的補選。越走極端佔中就越失民心實際上,去年的特首選舉中,反對派就使用過同樣方法,於2012年3月23日舉行了「民間全民投票」,根據港大鍾庭耀的說法是,總投票人數為222,990人,其中85,154人於票站投票,66,005人於網上投票及71,831人透過智能手機應用程式投票。即便如此,鍾庭耀在反對派授意下的「投票」,支持何俊仁的,支持度只有兩成人。換句話說,如果那些不支持何俊仁的「網友」不投票的話,整場「全民投票」將會落得一個極其可笑的結果。同樣道理,不論是2010年的「五區公投」、2012年的「全民投票」,還是2014年的「佔中公投」,只要建制派支持者不上當、不參與、不理會,反對派只能在自己「小圈子」內玩遊戲,不可能形成有效的輿論攻勢與政治壓力,最終也會「自討無趣」,自我消亡。即便戴耀廷等人在2014年底再次發動「佔中公投」,也按計劃啟動「佔領中環」行動,但由於無法獲得足夠的民意支持,最終只會變成反對派內部的惡性循環:越是推動「佔中」,就越與民心背道而馳。關鍵一點在於,必須認清: 「佔中公投」是一場政治操作,無關民意表達。如果「接招」,建制派支持者也參與「佔中公投」,即便最後出現的結果有利於特區政府,但最後卻會無形中「�了道」,令反對派的籌碼不斷增加。作者為資深評論員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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