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 星期三
臺灣
公平會昨(25)日針對蘋果限制三大電信業者iPhone綁約手機轉售價格行為,self storage依公平法處蘋果亞洲公司2,000萬元罰鍰,這不但是全球相關調查對蘋果開出的第一槍,也是公平會對此類行為所祭出最重處分。由於蘋果在台銷售只占全球1%,外界質疑此裁罰對蘋果不痛不癢。公平會副主委孫立群指出,包括歐盟在內,很多國家已針對蘋果限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此判例一出,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將更關注這個情況,預期蘋果反而會「特別的重視」。今年4月立委高志鵬、徐耀昌、楊瓊瓔等人在立法院指出,民眾抱怨各大電信業者iPhone綁約手機價都一樣,要求公平會立案調查。公平會昨天公布裁定結果,認定蘋果在台子公司蘋果亞洲限制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三家業者iPhone 4S和iPhone5兩款手機轉售價格,違反公平法第18條,處以2,000萬元罰鍰,並命蘋果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孫立群表示,如果蘋果收到裁定後沒有改善,公平會可依法可再罰10萬元到5,000萬元罰鍰。他預期蘋果會提出訴願,但公平會對後續訴訟很有信心。公平會調查發現,蘋果合約規定,電信業迷你倉應將最初適用iPhone手機資費方案供蘋果亞洲核准同意;三家電信業者手機上市前,資費方案確實經過美商蘋果核准(approve)或確認(confirm),限制轉售價格事證明確。公平會更從電信業者和美商蘋果的電子郵件發現,蘋果要求電信業者修正、調整綁約手機價格、手機補貼金額及新舊機綁約價差,電信業者也遵循。孫立群指出,本案除了蘋果,連遭限制的電信業者也不太配合調查,令人玩味。但因沒有證據顯示電信業者對售價有橫向溝通,未構成聯合行為,所以公平會不會處分電信業者。孫立群指出,觸犯限制轉售罰鍰為5萬元到2,500萬元。公平會此次罰蘋果2,000萬元,主要考量蘋果在台市占率僅排名第三,銷售額也非最高,不宜處以最高罰鍰。【記者何佩儒、謝艾莉╱台北報導】公平會昨(25)日針對蘋果亞洲公司銷售iPhone限制綁約價格,開罰2,000萬元,對此記者昨晚致電蘋果公關部門,無人接聽回覆,無法取得蘋果方面回應。據了解,這次事件蘋果在台灣的分公司和美國蘋果總公司均有委任律師處理,其台灣委任律師理律法律事務所表示,沒有要發表任何看法。迷你倉西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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