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9日 星期六

陸:旅遊法實施 團費上漲

 【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長李任芷坦承,迷利倉大陸旅遊法實施後,不少旅行團「確實以漲價的方法,調整了經營方式。」 中新社報導,大陸國家旅遊局綜合司長張吉林也承認,旅遊法雖然對各景區的「環境承載量」有明確規定,但從今年十一長假景區人潮壅塞情況來看,規定「落實得還比較弱」。 李任芷表示,旅遊法推出後,「零團費」(景區旅行社以成本價接團)甚至「負團費」(景區旅行社以低於成本價接團)的脫序情況正大量減少。但有不少旅行社「確實以漲價的方法,調整了經營方式。」 李任芷宣稱,旅遊法實自存倉後,旅行業者「依法經營的意識普遍增強」。而不少旅行社調漲團費,是將原本列在額外付費項目中轉嫁的成本「調整回來」,不再隱性收費。 他說,業者若意圖藉由旅遊法變相漲價,「無異於自殺」,因為旅行業是充分競爭的行業,變相漲價消費者不會買單。 張吉林針對景區人潮、車潮過多表示,十一長假前,大陸各地旅遊部門都有提前準備應變方案,並採取措施,但效果仍然欠佳,這反映出相關部門對於人潮變化的規律掌握不足。 但他說,希望下一步能落實「帶薪休假」,分散出遊人潮,讓容量不足的大陸景區,能滿足遊客出遊的龐大需求。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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