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土地增值稅的嚴肅性緣何被削弱
信息來源於四川新聞網 / Cited from .newssc.org/圍繞土地增值稅的爭論硝煙四起,儲存這不僅僅是關於某項具體稅收的爭論,而是對稅費體制、對房地產市場、對公共財政的根本爭議。2013年11月24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曝光了SOHO中國等45家知名房企8年來欠繳3.8萬億土地增值稅。2013年的倒數第二天,央視《東方時空》報道,吉林萬科城項目等多個項目已經達到清繳土地增值稅的條件,但企業並未主動申報,而當地稅務主管部門並未要求企業清繳。雖然萬科對此進行了否認,但這場影響深遠的爭論至今沒有得到稅務主管部門的明確判斷。土地增值稅之所以公說公有理,緣于稅收制度存在漏洞。去年7月,中國稅務網發佈《土地增值稅開征20年》一文,開誠佈公地提出土地增值稅已淪為撬動市場的工具,根據市場情況清算條件屢有不同。1994年國家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該稅開征不久房地產業即陷入低潮,緩徵甚至暫免征土地增值稅成了地方政府刺激房地產複蘇的措施,國家也順勢推出免征政策,並將優惠期限延至2000年。直到2004年8月,國稅總局發佈通知,再次要求加強土地增值稅管理工作,大部分地區僅按銷售商品房收入1%~3%的比例進行預徵。但清算條件仍存在破綻。按照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迷你倉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滿足"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房地產建築面積占可售建築面積比例85%以上"等四項條件的,地方稅務部門可要求清算,但非強制結算,強制結算還需滿足"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等三大條件。由此來看,開發商的辯護來自國稅總局白紙黑字的條文,並不算錯。地方政府為吸引房地產投資,以帶動工業、商業、旅遊、文化等項目發展,對堵住清算漏洞並不熱心,0.5%到2%的預徵額成為行業明規則。但稅收作為立國之基,本應具有不可違反的權威,若反而成為工具,一會兒優惠一會兒免征一會兒強徵,嚴肅性何在?公共財政體制未健全,一團亂麻式的稅費削弱了土地增值稅的嚴肅性。2012年全國土地增值稅徵收額2719億元,房地產五稅總收入達10128億元,占到全國房地產銷售額6.44萬億元的15.7%,而這還沒有算上當年地方政府拿到的2.69萬億土地出讓金。房價構成呼之欲出。如今不清理稅費,不同步健全公共財政體制,顯然難以讓人信服。筆者支持徵收房產稅,但強調清理稅費的必要性,不公開的財政體系將讓增稅收費失去說服力。房地產市場是中國經濟發展的象徵,風馳電掣卻也伴有痼疾。單獨拎出土地增值稅來痛打一番不能治本,只有建立健全的公共財政並改變賣地財政,才能治本。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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