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2014年1月18日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楊道喜各位代表:我受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2013年的主要工作和2014年的主要任務,請予審議。一、2013年主要工作2013年,在自治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以深入開展黨的群�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動力,緊緊圍繞全區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各項職責,圓滿完成全年各項任務,實現了本屆常委會工作的良好開局。——立法工作取得新進展。全面完成年度立法計劃,編制完成五年立法規劃。首次開展重要法規草案表決前總體評估,在編制五年立法規劃中增加廣泛徵求代表意見建議、提交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等環節,立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監督工作取得新實效。把監督和支持"一府兩院"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監督中體現支持、在支持中實現監督,促進"一府兩院"更好地開展工作。首次審查和批准包括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在內的全口徑預算,增強預算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科學性。——代表工作呈現新氣象。聯合自治區黨校和國內知名高校搭建穩定的代表履職學習平台,為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創造條件。代表調研質量明顯提高,調研成果轉化成效顯著,有力推動了相關工作,得到全國人大充分肯定,中央和地方主流媒體給予了積極評價。——決定重大事項作用得到新增強。全年共召開常委會會議7次,依法作出重大事項的有關決議決定10項,及時批准了自治區本級決算和本級公共財政預算調整,及時確定或重新確定部分縣級人大代表名額,確保了有關工作的順利開展。——人事任免工作實現新提高。按照中央的人事安排部署,決定及時召開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順利選舉產生自治區主席,確保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意圖的實現。在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閉幕後的第二天即召開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決定任命了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比往屆提前了近兩個月,積極支持新一屆自治區人民政府履職。——常委會自身建設邁上新台階。開展黨的群�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扎實有效,群�觀念進一步增強,服務代表的意識更加牢固,轉變作風取得實效。人大工作機構和人員配備進一步加強,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進一步健全。過去的一年,常委會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牢牢把握工作大局,推動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去年是本屆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新一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以來,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確定的工作大局開展工作,以奮發有為的精神、改革創新的思路、扎實有效的措施、求真務實的作風,著力推動人大工作開創新局面。堅持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我們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履職的全過程,落實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堅持服從服務于全區工作大局。準確把握人大工作的定位,牢牢把握主題主線,緊緊圍繞事關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和戰略性問題,全面統籌安排立法、監督、代表、決定、任免等各項工作。堅持依法履職按程序辦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充分發揚民主,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支持和監督"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動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在堅持歷屆人大常委會好做法好經驗的基礎上,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把握人大工作的規律和特點,從我區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勇於創新,使人大工作更有生機、更富活力、更具時代特色。(二)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案14件,通過12件,其中新立7件,修改5件;審查南寧市報批法規4件,批准3件;審查並批准自治縣報批的自治條例2件;全面完成了五年立法規劃的編制工作。在立法工作中,著重把握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做好五年立法規劃編制工作。五年立法規劃對開展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性和前瞻性,常委會把編制五年立法規劃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專門成立了立法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深入調研,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共征集到立法建議項目240件。在匯總分類和反複論證的基礎上,確定正式項目27件,預備項目10件,還儲備了一批立法項目,涵蓋經濟、民生及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基層政權建設、文化衛生等方面,確定了五年立法規劃的總體格局,為本屆人大立法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加強重點領域立法。緊緊圍繞轉方式、調結構、強生態、惠民生、促和諧,集中力量開展立法工作。通過修訂自治區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制定自治區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等,為轉變發展方式和調整產業結構,為水能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通過制定自治區海洋環境保護條例,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和保護措施等,對防止海洋汙染、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具有重大意義,彌補了我區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立法的空白;通過制定自治區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修訂自治區土地山林水利權屬糾紛調解處理條例等,推動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健全調解工作機制和調解處理體制,促進社會矛盾有效化解。三是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質量。不斷完善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在充分論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礎上,科學確定立法項目,建立健全法規出台前評估和立法後評估制度。在制定自治區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和自治區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的過程中,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彭清華主持召開法規草案修改總體評價座談會,根據評價意見對兩個法規草案進行了一些重大修改,進一步提高了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重視民情民意民智,認真吸納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針對法規案中涉及的重大問題,邀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等參與論證,不斷探索提高立法質量的新途徑新方式。全年深入基層開展立法調研70次,召開立法座談會和論證會46次,邀請社會各界有關人士參加立法工作600多人次,收到意見建議600多條。(三)切實加強監督工作,著力增強監督實效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6個專項工作報告和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檢查4部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開展13項專題調研。1.24小時迷你倉加強預算執行審查監督。認真審議2013年上半年全區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重點關注農業、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促進區域協調和優勢產業發展支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支出、保障改善民生支出等預算執行進度。督促進一步落實財政支農政策措施、企業發展財稅優惠政策和減少非稅收入占比、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壓減"三公"經費支出的要求。加強對部門預算執行、使用財政資金的重大項目進展情況等方面的監督。發揮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人大代表和專家作用,支持和推動部門預算編列方式等改革,督促進一步完善全口徑預算編制工作,優化財政收支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維護預算的權威性和嚴肅性。2.加強計劃執行監督。審議2013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情況的報告,聚焦穩增長、穩就業、穩產業、穩企業、穩物價和提高經濟增長質量效益,督促政府加強經濟運行研判,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年度計劃目標任務,確保"十二五"規劃綱要順利實施。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快自治縣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督促政府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3.加強"三農"工作監督。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我區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情況的報告,督促政府增加財政對農業科技投入,創新農業科技服務方式,加強涉農科研機構建設,更好地依靠科技創新驅動引領支撐現代農業建設。聽取和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我區華僑農林場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貫徹執行情況的報告,開展關於我區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情況的專題調研。4.加強生態環保工作監督。開展環境保護法和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執法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督促政府進一步貫徹落實環境資源法律法規,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提高環境監管水平,健全生態環保制度體系,加快生態文明示範區建設步伐。開展了以"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美麗廣西"為主題的環保世紀行宣傳活動,增強全社會的生態環保意識。5.加強土地管理工作監督。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土地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督促政府強化土地利用規劃的統一管控,用足用好土地改革試點政策,健全節約集約用地長效機制,突出做好重點項目建設用地安排,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需求。6.加強司法工作監督。聽取和審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辦理工作情況的報告,督促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建立完善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實解決好人民群�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執法檢查,督促建立和完善預防工作長效機制,加強綜合治理,優化社會環境,抓好特殊群體的犯罪預防。開展關於我區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的專題調研,提出不斷完善矯正工作運行機制、建立專門的社區矯正工作機構等建議。7.加強專題調研工作。把開展專題調研作為增強監督實效的一項有效舉措,重點開展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完成情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邊海防管理、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地稅徵管、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發展、漁業安全生產等專題調研,形成較高質量的調研報告,並重視調研成果轉化運用,推動"一府兩院"改進相關工作。同時,還做好報送的21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做好人民群�來信來訪工作,在監督工作中重視信訪反映的相關問題。(四)依法決定重大事項,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為落實中央積極財政政策,確保地方政府債券的順利發行,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及時安排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2013年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作出《關於批准2013年自治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同意批准發行95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有力推動保障性安居工程、旅遊業、鐵路、普通公路等重大項目建設。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作出《關於批准2012年自治區本級決算的決議》,決定批准2012年自治區本級決算。根據我區部分行政區劃的調整情況,及時作出有關決定,確定梧州市萬秀區、龍圩區和玉林市福綿區人大代表名額以及常委會組成人員名額,重新確定梧州市蒼梧縣、玉林市玉州區人大代表名額,有效保證了上述縣區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順利產生。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與依法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有機統一,認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或決定任免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42人次,批准辭職2人。(五)提升服務代表水平,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人大工作的根基是代表、活力在代表。常委會牢固樹立為代表服務的意識,不斷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代表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作用。1.努力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把組織代表依法履職學習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部署和實施,拓寬培訓渠道,搭建學習平台,為代表履職學習創造條件,共舉辦四期自治區人大代表培訓班,有526名代表參加學習,人數比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2.積極推動代表調研成果轉化。抓住事關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選定關於企業發展法制環境、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建立完善村規民約3個調研題目,組織69名駐桂全國人大代表和532名自治區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駐桂全國人大代表中的省級領導以普通代表身份參加調研。這次調研,形成3個較高質量的調研報告,提出13個方面48條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自治區黨委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彭清華對調研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並主持召開座談會,推動調研成果轉化。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還聽取和審議了村規民約制定情況的報告,促進我區村規民約的建立完善。自治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自治區發改委等20多個部門提出了辦理意見建議的具體工作措施,目前已辦理落實27件,計劃辦理14件,待辦理7件。此外,還組織駐桂全國人大代表和自治區人大代表就北部灣開放開發政策落實情況、扶貧開發情迷你倉旺角等開展集中視察。3.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和建議。審議通過13件代表議案的審議結果報告,議案涉及的立法項目全部得到辦理。召開代表建議交辦會和辦理工作座談會,將代表提出的665件建議交由87個有關部門和單位辦理。督促"一府兩院"確定63件綜合性強、辦理難度大的代表建議重點辦理。發揮各專門委員會的督辦作用,通過網絡信息平台及時通報代表建議辦理進度。自治區"一府兩院"十分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自治區主席陳武專門作出批示,各承辦單位強化工作力度,不斷提高辦理質量,代表提出的建議已全部辦理完畢,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占82.56%。特別是代表提出的一些重大問題引起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如部分代表多年來多次提出將農曆"三月三"確定為我區民族傳統節日並予以放假的建議,自治區民委和自治區法制辦認真研究辦理,形成建議方案上報,經自治區黨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作出決定,將"壯族三月三"確定為我區少數民族習慣節日並放假兩天,受到了全區各族群�的衷心擁護和歡迎,充分體現了人大代表的作用。4.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邀請駐桂全國人大代表列席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會議20人次;邀請自治區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56人次,參加立法調研、立法論證、法規草案總體評價活動104人次,參加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等活動249人次。5.做好代表服務保障工作。根據自治區人大代表的結構和分佈,對代表小組分組做了調整,重新組成64個代表小組,並為代表小組開展活動做好服務。為代表開展活動、聯繫群�提供條件。堅持走訪基層代表,慰問生活困難及因病住院的代表。(六)密切聯繫各級人大,積極開展對外交往自覺接受全國人大的指導,認真完成全國人大交付的任務。做好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在我區調研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的服務工作,協助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開展邊境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情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情況等專題調研,做好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團到我區調研大藤峽水利樞紐工程的服務工作,承辦十七省(區、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談會等。加強與各省區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學習借鑒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對市縣人大工作的指導,密切與市縣人大的聯繫,邀請市縣人大負責人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的活動,邀請各市人大負責人參加在清華大學舉辦的培訓班。開展與歐洲議會、老撾國會、韓國忠清北道議會等國外議會的訪問交流,增進瞭解,促進合作。(七)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推動自身建設按照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部署要求,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早謀劃早準備,深入學習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堅持開門搞教育,廣泛聽取意見。深入查擺"四風"問題,以整風精神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邊學邊查邊改,抓好整改落實。通過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進一步加強,依法履職能力進一步提高。加強對常委會機關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領導,促進機關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切實推動機關作風轉變,修改完善工作制度,規範機關辦文、辦會、辦事流程,提高人大機關協助協調能力和服務保障能力。加強人大宣傳工作,創新宣傳報道形式,在常委會會議閉幕後立即召開新聞發佈會,及時發佈新通過的法規。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的作用,積極宣傳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增強宣傳效果,不斷擴大人大工作的社會影響力。認真辦好《廣西人大》雜誌和廣西人大網站。回顧過去一年的實踐和探索,做好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我們深切體會到:第一,必須把人大工作置於黨的領導之下,自覺圍繞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開展工作,推動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第二,必須把人大工作放到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實現"兩個建成"目標的全局去謀劃和推進。第三,必須堅持黨的群�路線,加強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的聯繫,緊緊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使人大的各項工作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具有針對性。第四,必須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順應改革開放發展的客觀需要,在堅持依法履職的基礎上,著力推動人大工作的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為人大工作注入新的生機與活力。第五,必須切實加強人大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過硬、團結協作的人大幹部隊伍,為人大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第六,必須狠抓各項工作落實,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不斷增強人大工作實效。各位代表,過去一年常委會工作取得的成績,是自治區黨委堅強領導的結果,是自治區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以及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辛勤努力的結果,是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協同工作的結果,也是全區各級人大和廣大人民群�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一年來,常委會的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人大工作中仍然存在與新形勢新要求不完全適應的地方,如何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如何更好地發揮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推動作用、如何更好地服務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還需要積極探索。我們將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虛心聽取代表意見,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二、2014年主要任務201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重要一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自治區黨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我區工作大局,緊扣主題主線,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作用,注重保障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注重保障和推動擴大開放合作,注重保障和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注重保障和推動改善民生,注重保障和推動社會和諧穩定,注重保障和推動法治廣西建設,努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為實現我區"兩個建成"目標作出新的貢獻。(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搞好重點領域立法。堅持針對問題立法、立法解決問題,努力推動影響我區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以及涉及人民群�合法權益問題的解決。把立法的重點放在推動我區改革創新,放在擴大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和加快珠江—西江經濟帶的發展,放在建設美麗廣西、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積極做好法規案的立項、督促起草、審議修改工作,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防止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法制化,通過座談、評估、公佈法規草案等方式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不斷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質量。把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結合起來,堅持立改廢並舉,及時把我區改革開放的成熟經驗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及時修改現行法規中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條款,及時廢止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現行法規。認真組織實施五年立法規劃,及時�動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修改工作,今年1月13日,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修改該條例的決定,明確規定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經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舉措,決定的實施有利於改善我區人口結構,有利於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促進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我區成為全國修改計生條例最早的省份之一。切實抓好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廣播電視服務條例、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實施水土保持法辦法、禁毒條例、梧州騎樓文化街區保護條例等的制定或修改工作。�動自治區自治條例和蠶種管理條例的調研、起草、論證工作,開展自治區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實施旅遊法辦法、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鄉村清潔衛生條例、農墾管區發展條例等的立法調研。指導和幫助南寧市、民族自治縣推進立法工作,及時審查報批法規。(二)圍繞全區工作大局和人民群�普遍關注的問題,開展監督工作。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制度。通過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備案審查等法定形式進行監督,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強化國有資產監督職能。審查和批准2013年自治區本級決算,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2014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2014年上半年全區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2013年自治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著力加強全口徑預算收入和支出目標、"三公"經費公開、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財政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等落實情況的監督。著力加強對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計劃確定的重大任務、重大項目、重大政策措施等的落實情況。聽取和審議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我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情況、旅遊工作情況、基層環保能力建設情況、農民人均純收入倍增計劃實施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規範司法行為情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規範執法行為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檢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科學技術進步法、民族區域自治法、測繪法及自治區測繪管理條例、水法、實施代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開展政府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專題詢問。繼續開展廣西環保世紀行宣傳活動,重點宣傳規範礦山開發、保護生態環境情況。開展政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人民調解工作情況、企業自主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情況、財政科技專項資金安排和使用績效情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情況、全民健身工作情況、石漠化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扶貧開發工作情況、重點企業在國外投資項目的經營情況、農業機械化發展情況、農產品質量安全情況、縣鄉人大工作情況等專題調研。跟蹤監督常委會審議意見整改落實情況,推動有關問題的解決。(三)認真討論決定重大事項,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健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依法對我區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大事項,適時作出決議決定。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與依法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有機統一,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為自治區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轉提供組織保障。(四)加強代表服務工作,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加強同人大代表的聯繫,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使代表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認真組織好代表專題調研活動,重視調研成果的轉化運用。組織開展自治區人大代表履職學習,豐富學習內容,拓寬學習形式,增強學習實效,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群�意識,嚴格遵守政治紀律,不斷提高履職能力。改進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方式,推動代表普遍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著力提高解決率。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健全代表聯絡機構和網絡平台,認真執行常委會聯繫代表辦法,常委會領導每人聯繫5名代表,常委會委員每人聯繫3名代表。建立代表聯繫群�制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的聯繫。(五)繼續加強自身建設,著力提升依法履職水平。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黨的群�路線,密切聯繫人大代表和人民群�,深入開展調查研究,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完善人大工作機制,加強人大制度理論研究,健全適合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特點、充滿活力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推動人大工作與時俱進。繼續推進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專門委員會工作的領導,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激發工作活力。開展縣鄉人大工作專題調研,加強對市縣鄉人大工作的指導,提高全區人大工作的整體水平。進一步加強人大新聞宣傳工作,不斷增強全社會的人大意識和法治觀念。各位代表,做好新形勢下的人大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在自治區黨委的領導下,團結一心,銳意進取,奮力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為實現我區"兩個建成"的目標而努力奮鬥!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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