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海娜號”滯留遊客千余人昨乘機回國

當地時間15日22時43分,存倉由中國海航派出運送"海娜號"郵輪滯留乘客的第5架次飛機從韓國濟州國際機場起飛,至此共有1100余名船上游客離開濟州島回國。昨日,海航共派出了5架次運送1100余名滯留遊客回國的飛機。餘下的500多名遊客大部分將隨"海娜號"一起回國,另有小部分遊客將自行辦理入境手續留下來繼續遊玩。總領館的陳俊傑領事告訴記者,最快的情況下"海娜號"在繳納完保釋金後,16日即可�程回國。此次事件是沙鋼船務有限公司(江蘇沙鋼集團旗下航運公司)以法律糾紛為由,向濟州地方法院申請扣押船舶。海航集團收到通知後立即著手安排船舶解扣事宜,並于9月14日凌晨3時將扣船通知要求的30億韓元(折合人民幣1688萬元)保證金支付到韓國當地律師賬戶,濟州法院以下班且適逢周末等借口,致使保證金無法及時支付至法院賬戶,郵輪無法解扣。海航旅業郵輪遊艇管理有限公司新聞發言人表示,此趟郵輪航程原定為7天6夜,具體航線為天津-濟州-仁川-天津。郵輪遭扣押時旅客行程才進行了一半。沙鋼船務與海航債務糾紛概要2008年6月 沙鋼船務與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海航集團下屬公司)簽訂租船協議,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擔保函。2010年4月20日 沙鋼船務交船給大新華公司。2010年12月起 大新華公司拖欠直至停付租金。2011年迷你倉1月12日 英國倫敦仲裁庭裁定大新華公司須支付沙鋼船務5837.57萬美元(不包括利息及律師費用等約700多萬美元)。目前,大新華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在香港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沙鋼船務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責任。沙鋼船務在全球範圍內追索海航集團資產,2013年8月底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扣壓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扣船行為:國際訴訟中很常見"海娜號"郵輪事件,給公�帶來�多法律疑問。對於普通讀者來說,某國法院突然將另一國停駛的郵輪扣留,是很少聽說的事情。這一做法是否合法?在"海娜號"郵輪事件中,各方的做法是否有不妥之處?就此,法制晚報記者採訪了有多年海事海商訴訟經驗的資深涉外民商事律師郝俊波。記者:扣船行為,在國際訴訟中是否常見?郝俊波:扣船行為在國際上非常常見。扣船的目的一般不是為了將船拍賣,而是以扣船為手段,要求對方解決糾紛。記者:扣船是否意味著扣押了船上的遊客?郝俊波:韓國法院只是針對船舶行使司法權,不涉及船上游客。雖然現在遊客的活動被限定在船上,但這是因為旅遊簽証的問題,並不是扣押遊客。海娜號"海娜號"郵輪是我國內地首艘豪華郵輪,全長223米,船身寬28米,最大寬度31米,容積總噸4.7萬噸,最大航行速度19海里/小時。船上設有客艙739間,最大可載客1965名。綜合法制晚報、人民網、新華社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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